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正式施行。学习法律知识,遵法、守法,可以让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去触碰法律底线;懂法、用法,可以让我们在遇到纠纷时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与交通,为交通参与者保驾护航。
案例
货车司机夏某不慎在超车时将行人齐某撞成重伤,后逃逸。交警在目击证人和电子监控录像的协助下,很快抓到了夏某。那么,交通肇事逃逸的夏某,将面临什么严重的后果?
律师解读
本案例中,夏某不仅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还会受到追究处罚。如果肇事车辆逃逸,商业保险公司根据相应免赔条款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强制险以外的赔偿费。
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夏某的驾驶证将会被吊销,终生不得再考。如果伤者死亡,他还可能被法院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法典》第1216条吸收了《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这条明确规定,在逃逸的情况下各方承担责任的顺序和比例。既涉及到强制性,也涉及到逃逸车主,还涉及到交通事故社会救助资金。因此,我们在顺序以及赔付金额,赔付项目上,应该对这条所规定的信息有详细的了解。
来源:楚天交通广播交通工作室
责编:刘贞
编审: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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