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湖北省纪委派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紧密结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试行)》和派驻监督工作实际,制定出台《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意见(试行)》。
该意见遵照“关口前移、挺纪在前,盯住少数、管住多数,分类施策、精准执纪,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基本原则,梳理出27种处理类型、15种适用情形和15种运用方法,重点针对落实“第一种形态”,提出谈话函询、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等七种运用方法,并对相关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制定《提醒谈话情况记录表》等6类制式文书,使运用“第一种形态”程序规范、全程留痕。
该意见强调,要用纪律和规矩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出现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违反纪律要及时处理、触犯法律要及时移送,使监督更加严密、执纪更加严格、问责更加严厉,抓早抓小,真正体现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
(责任编辑 张智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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