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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洪宇:建立教育公务员制度,保证教师待遇与公务员一致

长江云APP   2017-03-10 00:37   长江云  

长江云报道 作为教师,你最关心两会的什么议题?许多教师都表达了同样一个心声:将教师纳入公务员体系,保障教师的基本待遇与晋升机制。

在“北京长江教育论坛”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透露,今年他将向两会提交关于“建立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的议案。中国教育学会原会长、北京师范大学资深教授顾明远,全国政协委员、华中师范大学党委书记马敏,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程方平都对该议案表示高度赞同,呼吁国家尽快建立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

辣么,这份议案里到底有哪些具体建议呢?小编拿到了第一手资料,一起来看看简略版的内容,满满的全是干货呀!我国的现实国情,参照日、韩、法、德等国家的做法,建议建立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修改《教师法》或对《公务员法》做出补充规定,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获得教师职位的公办普通学校的中小学教师的身份确认为教育公务员,纳入国家公务员行政管理系统中,明确其“公务员”身份,依法对其实施规范监督,使其享有与公务员身份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执行相应的收入分配制度,保护中小学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利益。从法律上保证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待遇与公务员一致,提高教师职业的吸引力及其社会地位,进而提高中小学教师专业水平。建议国家在“十三五”时期启动教育公务员建设的前期研究工作,“十三五”中后期开始建立教育公务员制度,“十四五”时期开始正式实施教育公务员制度。

咋样,看完后你是不是也和小编一样心潮澎湃呢?

为什么要提交这一提案,周洪宇说

我们现有教师队伍法律属性不明确,我们的公立中小学教师的属性是专业性和公务性兼而有之,这是教师队伍建设的基础性问题。这一问题不解决,教师队伍建设中的很多问题都无法解决。这一问题解决了,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都将得到提升,未来可以吸引更多优秀教师来从教。

建立教师公务员制度,有利于教师的合理流动。当前推进教师流动没有法律依据,凭什么让教师流动,不流动怎么办?教师的权利意识在增长,有一天教师会想:为什么让我流动?因此,教育公务员制度能够出台,在法律上明确:这也是教师的义务与责任。这样可以避免一个现象:好学校、好教师、好校长很难流动,农村学校、边远学校很难有优秀教师,这样影响教育均衡化发展。

当然了,即使建立独立的公务员制度,也和现有公务员制度有区别,建立独立的教师公务员制度,“独立”有其含义。比如教师的寒暑假、进修培训权利要保护,两性合一的特质要坚持下来。

建立教育公务员制度,专家怎么看?

顾明远

中国教育学会原会长、北京师范大学资深教授

对教师实行特殊的公务员制度,我们在十多年前就讨论了多次。教师和一般的公务员不一样,有其特殊性。但是,不论做准公务员也好,做特殊公务员也好,我们都应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马敏

全国政协委员、华中师范大学党委书记

当前教育的最大问题之一是中小学教师待遇问题,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问题。我在农村调研,看到教师待遇不及当地公务员,甚至不如打工者,他们地位非常低、收入也低。我们呼吁建立教师公务员制度,特别是独立的公务员制度,保障教师的基本待遇。同时,教师的公务性和专业性是两者合一的,既有公务性,也有专业性,这样避免行政化,防止今后出现异化的问题。

程方平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实行教师准公务员制度,对于教育恢复常态,对于国民教育都有重要的作用。公立学校的教师本身在公立的人事体制里边,我个人看,做到准公务员制度和教育公务员制度并不是很难,但确实能解决许多问题。而且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比如城乡教师流动问题。

成为公务员,教师将迎来哪些变化

其实,教育公务员制度并不是一个新名词,早年就已经被提及。2009年,时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朱清时就在当年全国两会期间表示,要实现教育公平,就要实现教师资源合理分配。为了鼓励优秀教师服务农村贫困地区,必须把中小学教师逐步变成国家公务员,实行教师城乡轮换制度,提高贫困地区教师素质。

教师们不妨一起畅想下,一旦教师变身真正的公务员或“教育公务员”,工作与生活将发生哪些实质性的变化呢?

工资待遇将得到提升

朱清时表示,目前地方各级政府虽然按照人大、国务院和教育部的相关法律文件及精神,结合地方经济实际状况出台相关地方政策保障教师待遇不低于公务员工资,但在具体落实上是明显打了折扣的。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也表示,《教师法》执行力度不大,而《公务员法》执行的力度则比较大,比如《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但现实中虽然有部分地区做到了这一点,但许多地方还没有做到。如果教师纳入公务员系统,教师工资待遇将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明确教师的责任担当,避免部分社会矛盾

熊丙奇还表示,当下,政府和社会要求教师承担公务员的责任,但没有享受到公务员的待遇,比如有偿家教就是一个例子。目前,包括《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都没有规定教师不能用休息日、节假日去做兼职,教育部门的禁令只是行政规章,缺乏法律依据。在美国、日本、韩国,由于实行国家教育公务员制,教师在公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工作,界限很分明,要在公立学校任教,就不得去兼职、有偿家教。教师成为教育公务员之后,也更能清晰地理清楚教师的权利、待遇和责任。

教师职称评定变简单,让教师专心教学

熊丙奇表示,国外没有职称评定制度,国外教师工资待遇一般与工作年限挂钩,工作时间越久一般待遇越好。我国如果借鉴的话,比如中级职称以下,教师工作三年自动晋升为中级职称,不要让教师为了晋升职称而把时间耗费在许多与真正教学关系不大的杂事上。

提升教师政治地位,利于全国形成尊师重道的社会风气

如果将教师单列为教育公务员,很大程度上将转变民众“公务员就是官员”的认识倾向,同时潜移默化地改变社会对教育及教师的认同感,进而形成尊师重道的社会风气。

形成全国向学的求知风气和对人才的吸引

从国家教育结构来看,教育界人士的整体学历和知识储备程度是最高的,教师准入的门槛较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单位人员也高很多。但目前很多地方教师主动放弃教师工作转而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大军,这是整个社会值得深思的问题。将教师列为公务员利于形成全国向学的求知风气和对人才的吸引。

虽然“教育公务员”制度真正落地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但是,“教育公务员”制度如能推行,将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政治、经济、社会地位,解决贫困地区教师待遇偏低的问题,不仅有望实行城乡教师轮换,还能吸引“最优秀”的中学生报考师范院校,吸引“最有才华”的大学毕业生当中小学教师,怎么样,想想就动心吧?来,一起填填下面这个表格,说说你对教育公务员的看法吧~

来源:《中国教师报》

(责任编辑 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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