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云报道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再次对教师的职业地位和经济待遇不高的问题给予了热切的关注。他提出,将公立中小学教师纳入教育公务员,保证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待遇与公务员一致。
2007年,周洪宇在全国两会上首次提出并呼吁“建立教育公务员制度”;10年过去了,周洪宇今年再次提出该建议,并写了满满8页纸。
周洪宇说,公立中小学教师法律属性的不明确,是教师队伍建设的根本问题。在我国,由于现行《教师法》《公务员法》均没有对教师身份做出明确规定,因此,一直以来,教师身份都处于专业性和公务性的模糊地带。
周洪宇:“一方面他是专业力量,这一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劳工局在1966年出了一个文件,明确说了教师是一支专业力量,跟工程师、医生、律师是一样的;但他又和工程师医生律师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公立中小学教师按照国家的要求,为国家培养接班人。”
将教师纳入独立公务员制度,不仅厘清了长久以来的身份问题,提高教师职业的吸引力及其社会地位,更能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学区房”等教育不均衡的难题。
周洪宇:“不均衡就是好教师、好校长过多地集中在所谓的优质学校。为什么能集中在一个地方呢?因为法律、制度没有规定,虽然我们现在出台了政策,但教师是不情愿的。而教师纳入公务员以后,按法律来说必须流动。”
不过,我国公务员系统已经足够庞大,再纳入900多万教师,会不会增加国家财政负担?对此,周洪宇表示,由于教师也属于财政拨款,因此数目上并无新增。
周洪宇介绍,从世界范围来看,公立中小学教师一般存在教育公务员、公务雇员、雇员三种类型。其中,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均为公务员或者教育公务员,而这种类型也更符合我国国情。
全国两会上,“建立教育公务员制度”受到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支持。全国人大代表、教育部副部长李晓红:“我们过去也有技术公务员的说法,我们一直在说中小学教师待遇不低于公务员,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待遇,还有政治上的待遇,使得老师们有尊严。不过这一条不是教育部完全能做得到的,社会能否认同,还有各个部门来协同。”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何伶凌 责任编辑 张智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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