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云报道(电视新闻中心记者 冉涛 宋杰)湖北省政府新闻办6号召开新闻发布会。湖北省纪委通报,2016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执纪审查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6年,湖北省纪委继续加大正风反腐力度,充分发挥不敢腐的震慑作用,推动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形成。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2381件,处分20561人,通过开展执纪审查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87亿元。其中,立案审查厅局级干部案件115件、已处分105人,立案审查县处级干部案件1021件、已处分847人。十八大以来的立案总数,是十七大期间的2倍多,其中厅局级干部案件数是十七大期间的3倍多。
2016年,湖北省纪委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谈话函询数量大幅上升,达到7989件次,同比增长139.5%。给予党纪政纪轻处分 17350人,占处分总人数的84.4%;重处分3211人,占15.6%,13名厅局级干部被“断崖式”处理。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严惩不贷,移送司法机关468人。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2016年,湖北运用大数据,开展城乡低保、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等8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立案调查5204人,21930名党员干部主动上交违纪违规资金9807万元。同时开展了基层违反群众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
2016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行为,湖北省查办涉及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11件、违反组织纪律案件568件。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查办各级“一把手”案件1025件,同比增长52.9%。
2016年,湖北还在追逃追赃工作上取得新成效,全年累计追回赃款2400多万元,成功追回外逃人员38人,其中“百名红通人员”3人,数量居全国前列。
(责任编辑 彭云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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