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18时许,程某某(男,39岁)乘坐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从秋浦河路站至大东门站途中,利用手机偷拍一名女乘客隐私部位。被热心群众发现后予以制止并报警,正在站厅执勤的合肥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民警将程某某控制并收缴其作案用手机一部。目前,程某某因涉嫌侵犯他人隐私,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合肥警方表示,向充满正义感的市民表示敬意和感谢!同时提醒,偷窥、偷拍他人隐私属违法行为,如发现此类行为,请及时报警,警方将依法予以严惩。

来源:中国警察网、合肥警方
编审:杨均
责任编辑 杨均
9月24日18时许,程某某(男,39岁)乘坐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从秋浦河路站至大东门站途中,利用手机偷拍一名女乘客隐私部位。被热心群众发现后予以制止并报警,正在站厅执勤的合肥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民警将程某某控制并收缴其作案用手机一部。目前,程某某因涉嫌侵犯他人隐私,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合肥警方表示,向充满正义感的市民表示敬意和感谢!同时提醒,偷窥、偷拍他人隐私属违法行为,如发现此类行为,请及时报警,警方将依法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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