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国庆假期的头条不是各大高速的拥堵盛况,也不是旅游景点拥挤的人潮,而是各地接踵而至的楼市限购政策。
自9月30日至10月2日,短短三天时间,北京、天津、苏州、成都、郑州、无锡、济南、合肥共计8个城市先后发布新楼市调控政策,多地重启限购限贷。
一二线各大城市相继出台购房政策,这不,武汉也加入“限购队伍”了!


2016年10月3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网,发布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我市部分区域实行住房限购限贷措施的通知》。
通知中指出:对江岸、硚口等七个主城区以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不含汉南)、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实行限贷限购;住房限购措施自2016年10月3日起施行。
武汉主城区今起限购限贷,首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提至25%,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50%。本地人最多可购2套房,外地人最多可购1套房。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武汉市远城区(含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原有购房政策不变。
简单来说,是酱紫滴~

今年上半年,武汉新房成交量继续蝉联全国第一,价格也是稳步上涨。有数据统计显示,截至9月30日,武汉新建商品住房共成交22.26万套,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50.22%。根据中指院发布的百城价格指数来看,武汉9月新建住宅样本均价是10584元/㎡,环比上月上涨2.11%。随着武汉楼市持续不断的火爆,地王频出,开盘日光,房价大涨已成常态。
在限购政策落下实锤之前,武汉市场一直在躁动不安,不少项目终于开盘了,十一前的最后一天,武汉甚至有十多个项目紧急开盘,而从开盘的状况来看,不少楼盘的价格都是低于预期的。
2011年1月15日,武汉正式出台商品住房限购令,为“N+1”模式。规定本地家庭限新购一套房。不能提供本地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的外
地居民,暂停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
2011年2月23日,汉版“国八条”出台:拥有两套住房的本地居民,将不能再买房,外地人限买一套,武汉成为全国第18个宣布实施限购政策的城市。
2013年1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宣布,当日起武汉贷款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从六成提至七成。
2014年9月23日,武汉宣布自9月24日起全面取消限购,执行3年多的楼市紧缩政策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首次购买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本地2套以上、没有纳税社保的外地人,暂停购房。对于家庭名下已经拥有2套住房的职工购买第3套住房时,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止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首套房首付最低3成,二套房首付4成起,已有三套房家庭暂不得再购房,外地人最多能买一套房。家庭用于购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60万元,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30万元。
二套房首付调至40%。意见指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保持20%不变;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40%。首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仍按不低于20%执行;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向同一买受人出售多套商品住房;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在郑州市市内五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范围内,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80平方米以下(不含180平方米)的住房。
规定购买首套自住房首付比不低于35%,购买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自住型商品住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无论有无贷款记录,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自10月1日起实施启动区域性住房限购。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再次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法人单位经审查确属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用于职工自住的除外)。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地区信贷政策,购买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来源:长江云微信号
本期主编|孙甜甜 王思思
(责任编辑 刘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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