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小区居民最关心的是如何选择物业,聘请物业公司管理物业的优点是业委会省事,而且物业公司相对普通未从事物业服务的业主而言,更有管理物业的经验和专长。”培训李老师向大家介绍道。


为了更好地、规范化地为小区进行物业服务,创新社区治理和物业管理融合模式,充分发挥居民的自治作用,9月8日下午,首届《民法典》培训会在武汉市洪山区梨园街道省电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拉开了序幕,辖区居民骨干代表3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次。会议特别邀请专业老师为大家讲解物业选聘流程、物业服务及公共收益管理。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规范业委会工作流程,加强大家学习依法管理小区和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现场交流环节中,对于大家提出的如“小区业主发现外墙有裂缝,物业处理后发现建筑已过维保期,物业应该怎么办?”“房屋未封阳台,大雨后阳台积水严重,业主是否可以追究物业责任?”等问题,老师结合《民法典》对居民、物业们关心的问题深入浅出地进行讲解,现场气氛活跃,效果良好,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


接下来省电社区为居民搭建交流分享的平台,以普及民法典为契机,改变居民“坐等靠”的老旧思想观念,树立共同缔造的理念,培育居民的主人翁意识,让他们的关注点由原来的“家长里短”逐渐过渡为小区治理,激发居民自治的内生动力,营造居民爱学习、善思考、乐实践的良好氛围。
来源 湖北广播电视台电视经济频道记者 徐峰
责任编辑 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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