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5日民进湖北省委会调研室来信:近日,民进中央下发通知对2016年第一批参政议政成果进行表彰,省委会副主委叶青执笔的《应在车改过程中“同工同补”》的建议经民进中央《民进信息》采用后,被全国政协转送。获民进中央2016年第一批参政议政成果三等奖。
在车改过程中“同工同补”的建议
叶青
最近,收到一封来自广西柳州市县机关事业编制人员的信件,信中提及,相当一部分事业编制人员,与公务员编制人员做一样的工作,而没有一样的车补的事情。这种不公平的状况亟需改变。
从2016年1月起,包括广西在内的各地机关公车改革基本都开始实施了,广西各地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的不同标准的车补从今年1月起开始发放,而作为部分在市县基层机关单位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却没有。这让人感到很不公平、很不合理,也很寒心和委屈。
由于公务员编制的限制,导致部分岗位或工作任务需要相当一部分事业编制人员通过诸如长期借调的方式任职和完成,更有少部分人员还在政府部门担任着实职,比如,广西柳州市各城区教育局的部分局长和大部分的副局长都是事业编制人员而非公务员也非参公人员,这种情况在广西市县基层机关是普遍存在的,有的地方机关单位事业编制人员甚至还超过了公务员。原因是基层机关的确需要这么多的人员来完成各种各样的工作任务而公务员的编制又不足。
以前没有公车改革,公务员和事业编人员只是领工资的渠道不同而已。但现在情况完全不同了,公务员包括从来不需要外出公干的内勤人员和工勤人员都可以领取不同标准的车补,而事业编制人员则由于身份的关系,是既无公车用于外出办事,也无补贴可领,单位也不把事业编制人员整体清退回去,还要求继续外出办事、公务。和领导提,说是中央的顶层设计,也爱莫能助。而如果把事业编制同志都清退回去,估计许多基层机关也基本运转不动了。
如果解决不好,其直接结果,一是严重挫伤这部分同志工作积极性;二是人为在基层机关制造矛盾和隔阂。总之,这些都是很不利于工作,也不利于团结和谐的。
如果以上反映的情况是真实的话,我建议应该一视同仁、“同工同补”。既然这部分事业编制人员是事业发展所需要的,那么,他们的一切待遇都应该一致。如果这部分车补无法从当地财政经费中解决,就应该视同工资的一部分,从自筹经费中予以解决。否则会形成新的不公平。
责任编辑:段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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