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党组13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市区党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中央和国家机关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精神及省委工作要求,传达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讨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常委会党组工作报告以及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认真组织好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工作,切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确保大会安全顺利召开。
会议强调,要认真修改完善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党组工作报告,谋划好常委会2023年度“一要点三计划”,不断提升地方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会议还听取了省人大机关党组、各分党组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建议,研究了加强人大党的建设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艳玲、梁伟年,党组成员、副主任马国强、万勇、刘雪荣、刘晓鸣、胡志强,党组成员、秘书长张爱国出席会议。
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决定将有关法规草案、报批法规、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等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宋杰 责任编辑 张智美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