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县纪委监委对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时,发现还存在以下问题……请压实部门责任,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完成整改任务。”日前,秭归县纪委监委向分管生态环保工作的副县长发出《同级监督履责守廉提醒卡》。
同级监督监督什么、怎样监督?2021年,宜昌市纪委监委制定《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任务清单》。任务清单明确了28项具体工作,责任到岗到人,重点围绕同级党委“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开展监督和提醒。
为精准发力,做实同级监督,宜昌市纪委监委坚持关口前移、示范引领,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结合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风险点及薄弱环节,及时同市委常委、市政府班子成员、市法院院长等谈心谈话10余人次,与市直部门、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及纪委书记谈心谈话25人次,有针对性提出预防或解决措施,确保谈心谈话直奔主题、一语中的,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与此同时,市纪委监委还加强了履责提醒,结合近年来案件查办、巡视巡察、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梳理全市国企、财政资金出借与对外担保、事业单位管理、招商引资、工程建设、医疗、政法、粮食等行业、领域风险点41处,及时将有关情况抄送市委市政府及分管领导,督促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系统治理。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日常监督,从具体事项着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夷陵区某市政及绿化工程,因任务重、时间紧,便以专题会议形式指定具体承建单位。区纪委监委在监督中发现这一问题后,从规范权力运行、预防廉政风险的角度,对区政府相关领导进行了谈话提醒。区政府接受监督建议,并组织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完善了招投标相关制度。“高频次的同级监督、提醒、通报,不断拧紧责任落实的‘链条’,同时也给所有党委班子成员上紧了思想‘发条’,提醒我们监督常在,提醒我们时刻对标对标、纠正偏差。”夷陵区委主要负责人感慨道。
“开展同级监督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的重要抓手,是管住关键少数的有效手段。”宜昌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完善监督清单,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履责提醒,有效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拉近监督距离,做实同级监督。(宜昌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 杜司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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