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清廉鄂州,您我同行。春节将至,请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十个严禁’纪律规定,廉洁过佳节,力行树新风。”春节前夕,鄂州市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陆续收到这样一条廉洁提醒短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筑牢廉洁自律底线,营造风清气正、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鄂州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2022年春节前夕,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渗透式廉洁提醒。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介,向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发出廉洁提醒信息,印发《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十个严禁”的通知》和《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引导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公职人员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改作风、树新风,时刻做到自重自省、慎独慎微,严守纪律规矩,忠诚干净担当。
“在重大节假日前夕开展廉洁提醒是强化日常监督的有效手段。我们坚持常抓不懈纠治‘四风’,风腐一体纠治、‘三不’一体推进,夯实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为鄂州市加快建成‘两区一枢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鄂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李祎静)
(责任编辑 杜司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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