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其中就包括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所以我认为当事人直接提供的完整微信截图,只要符合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就可作为证据使用……”12月20日,在宜昌市伍家岗区纪委监委审理小组会上,办案人员正在热烈地探讨案件。
这是宜昌市纪检监察机关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学以致用的一个生动场景。自《条例》正式公布后,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全文,利用“清廉宜昌”微信公众号、网站等载体进行线上推送,发布与《条例》相关的权威解读、评论、图解等内容,方便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利用碎片化时间随时随地进行学习。

图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干部在学习研讨《条例》
“《条例》专章规定了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完善接受各方面监督的体制机制,满足了乡镇纪检监察履职的迫切需要,让我进一步加深了对监察制度科学化、体系化的理解。”通过微信专栏学习《案说101个罪名》系列漫画后,刚到宜都市五眼泉镇担任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的陈娅表示自己受益良多。
“监察机关依法对哪些人员进行监察?”“监察机关有权管辖的职务犯罪罪名有多少个?”日前,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贺家坪镇纪委针对《监察法》和《条例》,组织了一场“动真格”的知识测试,乡镇领导班子带头,机关全体干部,各村驻村第一书记、党支部书记等70余人参考,旨在以学促考、以考促知、以知促行,确保监察法规学习入脑入心。“这次《监察法》《实施条例》考的很实在,也很实用,加深了我对法条的理解,今后我将一条一条认真学习,不断提高做好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水平。”该镇纪检干部曹睿瑞说道。

图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贺家坪镇纪委组织开展《监察法》和《条例》知识测试
点军区纪委监委及时制定《条例》宣传贯彻方案,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周四“夜学”、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培训等载体,班子带头学、支部讨论学、纪检委员集中学,确保全员参与、全员覆盖,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思维和纪法业务能力,确保正确行使监察权。
“《条例》对《监察法》内容进行了细化完善,是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监察法规制度建设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重大制度成果。”宜昌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准确把握《条例》出台的目的、背景、原则,认真消化吸收,做到熟知精通、熟练运用,不断促进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确保宜昌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宜昌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 杜司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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