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驾驶人以为,喝了酒睡一觉应该酒散了,就可以驾车出行,结果往往是“人醒了酒还没醒”。近日,武汉交警江夏大队三中队民警遇到这样一名驾驶员,本是到中队处理交通事故,却因“隔餐酒”被查个正着。
近日,一男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到江夏区交通大队三中队处理交通事故,交谈中闻到了男子身上有一股酒味,随后民警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韩某当天上午发生交通事故,中午在家喝了两瓶啤酒,一觉睡醒后,自认为已经酒醒了便骑车出来处理事故。随后,民警核查韩某驾驶证时,发现其驾驶证为A照,并无摩托车驾驶证,涉嫌准驾不符,同时,其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
根据法律规定,韩某因酒后驾驶、准驾不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将被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合并处以罚款2400元,驾驶证记36分的处罚,同时暂扣驾驶证6个月。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谢晗盟
通讯员:彭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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