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环保督察组整改问题清单,十堰市竹溪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发送诉前检察建议,跟踪督办,使该县一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达标排放。
近日,十堰市竹溪县检察院、生态环境分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来到温泉沟垃圾填埋场,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溪分局党组成员王延斌:“通过膜处理技术,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达到了三类地表水以上的标准。”
十堰市竹溪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杜金林:“效果非常好,达到了检察建议整改的要求。”
今年7月份,根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清单,竹溪县温泉沟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存在缓慢渗漏现象。竹溪县检察院得到问题线索后,现场走访发现,该填埋场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和监督性监测工作。
十堰市竹溪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杜金林:“垃圾填埋场有部分渗滤液没有通过处理,少量的相关渗漏的情况。”
竹溪县检察院随即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随后,竹溪县城管执法局迅速整改,完成了地下水监测井、主渗透管道铺设等工作。
十堰市竹溪县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鲁仲敏:“投入了265万元,所有的设备现在已经安装完毕,设备运行良好,达到环保部门的要求。”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陈赟 赵龙文 杜可飞 十堰台 耿吉国 责任编辑 潘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