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暖男’为你泡上一杯奶茶,那可不一定是你的优乐美,那还有可能是新型毒品的‘乔装打扮’。”9月8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卫宁,被武汉市第一商业学校聘为该校法治副校长,这位二级高级检察官就在当天上起了开学法治“第一课”。丰富的典型案例和诙谐幽默的授课技巧,赢得在场学生的阵阵掌声,让法治教育以中职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滋润心田。陈卫宁表示,今后要成为同学们中的一员,让法治精神守护孩子们的成长。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重要的司法机关,其中有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未成年人检察,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今年6月1日,国家新修订施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两个被称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小宪法”,为加强未成年人的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聘请检察官来校担任法治副校长,此举不仅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也是把法治“搬”进学校、帮助学生更好树立法治意识、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的生动体现。
当天 “开学法治第一课”上,陈卫宁检察官从“防范校园欺凌”“远离毒品侵害”“堵塞网络犯罪”“加强自护意识”“严守行为准则”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对如何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监护人监护不力、性侵害未成年人、学生欺凌、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校园安全等方面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更好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用法,作出了针对性、操作性、现实性很强的讲解。
陈卫宁检察官将多年来办案的丰富经验转换为课堂授课的现实案例,一则真实的校园故事让学生们陷入沉思、一片寂静。他讲到,一名高中生长年受到同学的霸凌欺负,因为不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只能长期压抑,最终在一次被殴打时失去理智,用刀捅死对方,然而原本是被欺负的受害者,却也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这个全是输家的校园欺凌事件,给在场学生极大的震撼,陈卫宁检察官借此展开,强调如果用法治思维保护自己、寻求帮助和机智应对,就可以避免悲剧的发生。
最后,陈卫宁检察官还从家庭教育、监护人责任、学校教育和社会环境等多方面如何加强协作,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保护伞”提出了诸多切实有效的看法与做法,让师生直呼大检察官到学校“兼职”,让他们“更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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