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临时链接,仅用于预览,将在短期内失效。

大熊猫“花花”担任成都文旅局荣誉局长

台湾花莲县海域发生4.1级地震

涉嫌篡改数据 日本发动机制造公司工厂遭国土交通省调查

江南华南新一轮降雨今天最强,广东局地有特大暴雨

今日起执行!大连游艇出海八不准

职工来往于不同工作场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2021-05-13 14:58  

案情

邱某系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保洁主管,负责的区域是A、B、C、D四个小区的保洁管理工作。该四个小区分布呈“田”字形,小区之间隔着“十”字形的两条纵横马路。

某日9时许,邱某上班后,在督导检查完A小区的保洁工作后,从A小区西门穿越马路到B小区时,被一辆小型轿车撞倒受伤,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后抢救无效死亡。根据公安交警支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邱某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之后,邱某的丈夫王某向工伤认定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那么,邱某的情况属于工伤吗?

分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经过工伤认定部门调查核实,虽然邱某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不是在工作场所内,但该马路是A小区到B小区的最短路线,是邱某从一个工作场所到另一个工作场所的最合理路线。从广义上讲,来往于职工负责的多个区域的合理路线也应属于工作场所。

故邱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的规定。

所以邱某的情况

是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责编: 杨倏宇

编审:陈宇

责任编辑 陈宇
进入长江云新闻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推荐阅读

  • 如果长江爱自拍④|武汉“小瑞士”诞生记
  • 东莞&赤壁丨他乡遇故知!谢谢你藏着我的“川”字纹
  • 男子离婚冷静期街头杀妻 被判死刑
  • 社保缴满15年就够了吗?官方回应
  • 韩国:4.2万老年人日均捡废纸5.4小时以贴补家用
评论 最热 最新
打开长江云新闻看更多 
发表评论。。。
{{ item.passport.nickname || "" }}

{{ item.content }}

{{ formatDate(item.create_time) }} · {{item.ip_location | splitAreaCity}} 回复
{{realSupportList[item.comment_id] || 0}} {{item.comments.length}}
{{ i.passport.nickname || "" }}
{{ i.replyed_passport.nickname || "" }}

{{ i.content }}

{{ formatDate(i.create_time) }} · {{i.ip_location | splitAreaCity}} 回复
{{realSupportList[i.comment_id] || 0}} {{i.reply_count || 0}}
{{item.foldStatus ? "收起" : "展开" + item.comments.length + "条回复"}}

暂无评论,快来抢沙发~

点击加载更多
发送

登录长江云账号

{{isMobile ? "账号密码登录" : "短信登录"}}
发送验证码

请输入图片验证码

确定

https://img.cjyun.org.cn/a/10008/202105/b1c6786b364c765bfd963d73e87879fa.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