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市从2021年起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收统支。为适应省级统筹基金收支管理的要求,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从2021年5月1日起,我市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调整为每月15日至20日。
即:离退休人员原每月5日至14日发放养老金的统一调整为15日发放,离退休人员原每月15日至20日发放养老金的发放日期不变,离退休人员原每月21日至25日发放养老金的统一调整为20日发放。
养老金发放日期调整后,企业离退休人员原领取养老金的发放银行不变,养老金金额不变。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日期的调整,不涉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受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的人员。
来源:光谷社保
责编: 杨倏宇
编审:陈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