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者和试验田,肩负着地方经济发展龙头的重任。1月13号,记者就此采访了湖北省人大代表、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街办白浪村党总支组织委员、妇女委员郑波。
郑波介绍说:2019年11月,湖北省出台了《湖北省开发区条例》,但与外地相比,还存在释放红利较少、政策引导较弱等不足。
郑波代表建议:1.省政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授权国家级经开区行使市级经济事项审批权和综合执法权,赋予国家级经开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权。2.省政府将现行“四级分享”财税体制变更成二级分享,即除上缴中央外,将原省、市级分享部分全额或部分留存经开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将经开区内商住地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留存经开区,用于支持经开区高质量发展。3.省政府支持经开区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融资平台,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领域项目的建设和运营。鼓励设立各类产业引导基金和土地整理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建设主体发行股票并上市。4.省政府将经开区的政府债务纳入地方统筹考虑,适当增加政府债券以置换债务,逐年化解经开区政府存量债务。
(湖北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 陈赟 王俊 责任编辑 黄静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