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案管室、信访室、党风政风室核实,截至目前,李某2015年4月18日收到政务记过处分,影响期已过;2018年11月29日有问题线索给予提醒谈话,不影响干部使用……”近日,襄城区纪委监委对8名拟提拔任用领导干部开具廉政审查意见。
这是襄城区提前行动积极践行“鄂纪励十二条”促进政治生态良好发展的一个缩影。
据悉,该区纪委监委对于可以向组织部门回复不影响干部任用的,及时明确回复,严把选人用人的“第一道门槛”,今年1—10月份,该区纪委监委注重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拟评先评优的单位及个人、拟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廉政体检”,坚决防止干部“带病评优评先”“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问题。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委对全区各级党组织及个人进行廉政审查42批1690人次。
该区对廉政情况存在重大复杂问题的、短时间难以核清的单位和个人,采取综合“会诊”的方式,由区纪委监委案管室牵头,组织办公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纪委组织部及相关问题线索处置的承办室集中研判决策,细致分析廉政风险,准确提出廉政审查意见。
同时,该区还通过“大数据+”全面收集廉政信息,准确研判,为干部廉政情况精准“画像”。在进行廉政审查工作中,充分利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受处分党员及行使公职力人员情况、来信来访情况信息登记系统、案件管理系统等“数据库”,联合印证,全面掌握人选的的基本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廉政勤政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访举报、违纪处理、追责问责情况等。并采取首次定期填报和有变动随时报告、实时补充完善等方式,对“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其他处理的,必须在处分决定下达后,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虽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其他处理,但影响期满的,也需积极跟踪管理,确保每个室提供的意见均为最新。”该区纪委监委案管室负责人焦勇建介绍道。他说,“今年以来,我们已更新完善信息2000余条。”
“既要本着对党高度忠诚、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高效地予以回复,坚决把真正‘有病灶’的人挡在门外,确保干部队伍的纯洁性,更要本着鼓励和保护干部的态度,相关问题得到及时地明辨是非,提出负责任的廉政审查意见,不影响干部任用。”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谢正章表示。
(责任编辑 马张驰)
暂无评论,快来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