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恩施州纪检监察干部第一时间通过电视、网站、微信等媒体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简称《条例》),掀起了学思践悟的热潮。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不仅强化了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还增加了党员干部容错免责内容,大家要认真学习,准确运用,最大限度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9月5日上午,巴东县纪委监委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委机关部室负责人集中学习《条例》,深刻领会其精神。

9月5日上午,宣恩县纪委监委干部万伟利用手机自学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认真领会《条例》内容,确保弄懂学透,入脑入心入行。接下来,该县将通过班子带头学、部门集中讨论学、干部个人自学等形式迅速掀起学习《条例》热潮。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重点体现出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宽严相济,使问责更加精准,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最根本遵循。”9月5日,在建始县纪委监委办公室里,两名纪检监察干部正在认真翻阅《条例》,并围绕修订内容展开讨论。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修订前后对照表》一刊发出来,就成为咸丰县纪检监察干部争相学习的“热聊产品”,党员干部们纷纷通过浏览网页、集体交流等方式,认真学习、热烈讨论,确保第一时间学懂、弄通、悟透。

“看,第一条就有变化,增加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以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9月5日,来凤县旧司镇纪检干部及时通过电脑、手机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9月5日,巴东县信陵镇营沱社区纪检委员正在领学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该社区党员干部一致表示,将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条例》内容,严格贯彻落实,将有关精神融入到社区的各项工作中去,强化责任担当,争做合格党员。
(责任编辑 刘小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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