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情况如何,必须先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对巡察整改不到位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需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说明。对整改中失职失责,或者拒不整改、敷衍整改的,抓住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日前,黄石市西塞山区结合实际,制定西塞山区委工作流程,对巡察准备、进驻尤其是整改阶段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和细化,确保整改实打实。
这是黄石市聚焦巡察整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黄石市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始终坚持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积极探索实践,多措并举,对症下药,着力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该市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制度。建立“1+2+4”工作机制,即制定《黄石市委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移交、交办事项与办理结果实行台账管理制度,并在每次巡察后制定问题清单、线索清单、责任清单和效果清单,提升巡察整改规范化水平。严肃做好巡察反馈。坚持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反馈,向被巡察单位上级党组织反馈,保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员参加反馈会,当面将问题向被巡察单位移交,督促被巡察单位当场表态、明确措施、落地落实。2018年,共向24家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1134个。
为推进巡察整改事项落地落实,该市加强巡察整改压力传导。实行“回访督查”制度,即在每轮巡察结束2个月后,对被巡察单位逐一进行“回访督查”,对照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清单结账、销账,并在党内通报、社会公开,确保问题整改和线索查办落实。2018年,回访督查面上问题335个,整改到位302个,整改完成率达90%。同时,该市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紧盯不放,督促被巡察单位采取强化警示教育、修补制度漏洞、开展专项治理等方式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2018年,围绕“招投标”、“机构编制”等8个方面突出问题,督促被巡察地方和单位开展“招投标乱象专项整治”等活动4次,健全完善制度35个。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 马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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