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用电是咱们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大事,目前,湖北省的绝大多数地区居民用电价格都执行目录电价,每度五毛多。但是呢,任然有一个地方,几万居民一直要按工业用电,每度八毛多去交生活用电费用,十几年了,居民们可以说是四处奔走,但是这样一个难题却始终得不到解决。
邱女士家住潜江市广华寺办事处良机小区,从2003年开始,他们小区的电价都是按工业用电价格收取的。最开始工业电价就是一块多,工业电只要涨,居民电也跟着涨。
除了邱女士家,广华寺办事处辖区内的政府机关、40多个居民小区居民交的都是工业电价。
潜江市广华寺办事处党委副书记璩雨林表示,如果是连我们单位的小区都算上的话,有四五十个都是这种情况,我们也去市里反映过,但这个事情推动起来太复杂了。
潜江市广华寺办事处文苑小区居民杨建河说,居民)潜江也找了的,(江汉)油田也找了的,这个事情没谁管。
居民反映,他们用电都是到中国石化江汉油田水电厂购买,然后每户在八毛钱一度的基础上,加收维护费。根据各小区情况不同,居民们的实际用电价格在八毛五到一块二不等。而江汉油田水电厂给江汉油田管理局家属区供电,执行的却是湖北省目录电价,也就是五毛五一度。
潜江市广华寺办事处良机小区业委会主任彭维华说,这个价格的不平等,歧视我们平常百姓。
同一家供电单位,江汉油田水电厂的电价为何内外有别呢?记者试图到江汉油田水电厂找到答案,但在出示证件后被拒之门外!
中国石化江汉油田水电厂科长李黎义说,不管他哪个电视台的,进都不应该让他们进来。
记者又联系江汉油田管理局,几个小时后,江汉油田水电厂财务科负责人出面,他说,供电价格内外有别事出有因。
中国石化江汉油田水电厂财务科科长许泽民说,我们(江汉油田管理)局职工用电都是按照相关目录电价来执行,我们(电)买进来是有成本的,我是企业性质,对外转供我不可能去亏本卖。如果大家都实行这个(目录电价)的话,对企业来说还是有损失。
许科长说,居民的诉求他们知道,但2008年,潜江市物价局制定了一份价格认证书,确定对外的供电价格为每度八毛钱。在潜江市物价局,一位周副局长表示,江汉油田水电厂提供的价格认证书,的确是他们出具的。
潜江市物价局副局长周超斌面对记者提问,他表示,江汉油田水电厂现在还按八毛钱一度卖给潜江当地居民,得从转供电成本、从税务部门对它实际纳税的角度,我觉得还是相对比较合理的。
记者调查了解到,潜江市广华寺地区居民用电,除江汉油田水电厂外,还有一部分是由沙洋江汉供电公司转供,虽然同样是转供电,价格执行的却是目录电价。

潜江市广华寺办事处江汉花园业委会雷女士表示,我们从沙洋江汉供电公司供给我们的,平均五毛八分二一度。
不过,对此周局长声称并不清楚。他认为,广华寺办事处部分地区高电价,主要是因为潜江的供电网络没有进入广华地区!
国家电网潜江供电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上面有政策有规定,我们作为企业该怎么执行就怎么执行。
一个行政区域内,几万居民十多年使用高价电,中间经历了多次电网改造,潜江市相关部门为什么没有把广华寺地区纳入改造范围呢?记者找到潜江市经信委。
潜江市经信委电力交通运输科科长卫道品说,电力设施建设和电力设施规划是发改委的事情,供用电价格是物价局的事情。
按照潜江市经信委的说法,电网改造需要发改委出规划、立项,可记者在潜江市发改委,又得到了不同的说法。
潜江市发改委交通能源科科长 吴琼表示,哪些范畴哪些纳入(改造),这个主要是经信委他们在牵头负责,我们是依据规划来批项目。
从2003年至今,潜江广华寺地区的居民为高价电问题四处奔走,到目前为止,记者在潜江市仍然没有得到问题的解决方案。
几万居民十几年的合理诉求,到目前还是得不到解决!潜江市相关部门是如何作为的呢?“百姓利益无小事”这句话,一些政府职能部门没少在嘴上喊,但就是在具体事情上落不到实处,对他们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在哪里?实在要打上大大的问号!

为什么第一中标候选人中不了标?
政府主导的工程建设项目都要进行公开招投标,目的是保障市 场公平,防范腐败滋生。可是,在恩施州鹤峰县一个项目的招 投标过程中,明明被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企业,却不能中标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2014年底,恩施州鹤峰县发布当地思源实验学校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思源学校由政府与民间合资建设,预算投资为9500万元。中标方主要承担学校教学楼和体育场的建设。湖北嘉诚建筑公司参加了该项目的投标;经专家评审,该公司被列为众多投标者的第一名,被公示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可是,在公示期的最后一天,他们却被告知这样一个消息!
湖北嘉诚建筑公司负责人向先生说,在招标的公示期的最后一天,接到鹤峰县教育局的来电说暂缓向我方发放中标通知书,后面给我们来了个通知,说直接取消我们第一中标人的资格了。
根据国家七部委30号令第58条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嘉诚公司据此向鹤峰县教育局提出异议。教育局称,他们的决定是根据县住建局的《关于建议取消鹤峰县思源实验学校建设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函》作出的。
嘉诚公司为什么被突然取消第一中标人资格?记者和嘉诚公司的人一起到鹤峰县教育局了解情况。
嘉诚公司:取消我们的依据在哪里
鹤峰县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张新风:就是因为你们在投标的过程中有违规的行为,这个是很清楚的
嘉诚公司:这是你们单方面认定的还是有主管部门具体的证据?
鹤峰县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张新风:我们自己认为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鹤峰县住建局发现嘉诚公司有违规行为,应该制作《行政处罚意见书》,并将《意见书》依法送达嘉诚公司;这个法定手续不是部门间的一纸公函能够代替的。2015年5月,嘉诚公司将鹤峰县教育局和住建局告上法庭。
湖北嘉诚建筑公司负责人向先生说,法院最终是判决了,(教育局)的通知以及(县)建设局当时给鹤峰县教育局所发出的建议函都是无效的。
嘉诚公司据此向鹤峰县教育局提出申请,要求教育局确定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嘉诚公司为中标人。但鹤峰县教育局拒绝执行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并通过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发布思源实验学校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的公告。在收到嘉诚公司反映的情况后,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叫停了第二次招投标,要求有关方面严格依法行政,执行法院作出的判决。可鹤峰县教育局依然进行了第二次招投标。
嘉诚公司:当时法院已经判了
鹤峰县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张新风:法院判决书又没说我们要和你签合同。
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鹤峰县住建局向鹤峰县教育局发出的《关于建议取消鹤峰县思源实验学校建设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函》属于变相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违法。可是,鹤峰县住建局至今还不撤销《关于建议取消鹤峰县思源实验学校建设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函》。

对此,鹤峰县住建局又有怎样的说法呢?
嘉诚公司:上次判决书里已经明确了你们住建局(取消我们中标资格)是违法的。
鹤峰县住建局建工股向股长:这些都不是我们探讨的事情了。
既然法院有明确的判决结果,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也指示不能搞第二次招标,那么,为什么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还是要搞第二次招标呢?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张局长表示,我现在无法给你答复,你有什么诉求,你可以拟一个书面材料。
到底是什么原因,鹤峰县的三个政府部门铆起劲来,一起置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于不顾,就连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的要求也被他们置若罔闻呢?记者经过多方沟通,找到了一位当时参与鹤峰县思源学校项目第一次招投标的评委。
鹤峰县教育局知情人士透露,自己抽去作评委,晚上那个周某来到评委驻地,拿着一个信封,说是来做招标的,让我按他们的意思操作,我当时就把他赶出去了,我说我不参与这个事情。第一中标企业(嘉诚公司)当时宣布的时候好像没有说他有什么问题啊,资格审查没问题啊。
据这位评委披露的事情说明,在鹤峰县思源学校第一次招投标过程中,有位周某试图干预评审工作。而这个周某,和鹤峰县某领导关系密切。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记者又联系上鹤峰县住建局当时参与过此事的一位工作人员。
鹤峰县住建局知情人士透露,是因为政府有人干预了。第一次招投标周某是第二中标候选人没中到标之后,就通过政府内的关系叫职能部门进行干预。我所了解的重新招标,就是周某再次借用别的公司资质才中的标。
到现在,作为第一中标人的湖北嘉诚建筑公司,虽然拿着法院的判决书,苦苦奔走于鹤峰县的教育局、住建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之间,也讨不到一个说法。而存在争议的思源学校项目已完成第二次招投标进程,新的中标企业已经进场施工,教学楼的主体框架已经搭建起来。
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州一级法院的判决书成了一纸空文,省一级监管部门的要求被当成耳旁风;鹤峰县思源实验学校的项目,就这样不清不楚、不明不白地开工了。我们不禁要问:在程序、法律、监管的背后,难道还允许存在一种别的什么力量发挥决定性作用吗?
(责任编辑 郭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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