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各地做好农村通电机井复核工作,提高调查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省水利厅经与省发改委、省农业厅、国网省电力公司等部门进行多次沟通,并结合我省实际,于近日联合印发《湖北省农村通电机井(小型固定灌排泵站)复核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水利部门牵头,会同当地发改、农业、电力等部门,以摸底调查的数据为基础,以平原区机井用电全覆盖为目标,拾遗补缺,按照方案中的复核标准,开展机井(小型固定灌排泵站)通电复核工作。复核完成后,各地要将复核成果于3月30日前联合上报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厅、国网省电力公司。省级审核后的数据将作为农村机井通电工程实施的唯一数据来源,同时复核后将不再接受新增机井通电需求。
机井通电是“十三五”农村电网改造的一项重点工作,按照国家关于“十三五”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的总体部署,2016年2月,省水利厅配合省能源局组织编制了《湖北省农村机井(小型泵站)通电2016-2017实施方案》;3月1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农村机井通电工程2016—2017年实施方案》;6月24日,湖北省政府与国家电网公司在武汉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湖北省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和“机井通电”工程合作协议》,标志着我省机井通电正式启动。据国网省电力公司统计,截至目前已完成通电机井(小型泵站)5000余眼,完成投资4.5亿元。
来源:厅农水处
责任编辑 刘春华
暂无评论,快来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