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6年国家级农民合作示范社名单出炉,我省共有51家合作组织成功晋级“国家队”。至此,我省国家级示范(示范组织)社已达332家。
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由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九部委联合认定,每两年一次。此次入选的国家级示范社年经营收入均在150万元以上,产品质量、科技含量、服务水平等在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51家合作组织中,有34家农业专业合作社,5家林业专业合作社,8家供销专业合作社,4家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经过近10年发展,我省农民合作社已成为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截至2016年11月底,我省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总数达到69040家,出资总额接近1669亿元,入社农户接近530万户,平均每个合作社农民社员达到79人,社均聚集各种生产要素价值接近240万元,全省超过48%的农户加了合作社。
责任编辑 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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