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月1号)下午16点22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在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获得高票通过。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对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作出决定,这在全国尚属首次。湖北之声记者刘雅婷报道:
现在对这个决定(建议表决稿)进行表决,请按表决建!表决结果:赞成632人,反对42人,弃权23人,有7位没有按,通过!
我省是农业大省,农作物秸秆资源丰富,年产量达到3000多万吨。然而,大量秸秆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被付之一炬。相关资料显示,露天焚烧秸秆造成了资源浪费,污染空气,危及公共安全,加重土壤板结。
2014年6月开始,省人大历时8个多月,听取各方意见、开展专题调研,进行科学评估,反复论证,数易其稿;今天,提交700多名人大代表审议表决。重视环境资源、纳入常态保护,湖北的科学立法关乎民生、合乎民意、顺乎民愿。
露天禁烧,需要齐抓共管。为此,将“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提高农民露天禁烧自觉性”、“动员和鼓励全社会广泛参与”写进了《决定》,让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省人大副主任王建鸣:
“既要依靠政府的强力推动,实行政府主导;又要群策群力,发挥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综合利用,需要多方保障。“加强统筹规划”、“强化科技支撑”、“推动产业化发挥发展”被写进《决定》,多策并举、综合施策,才能“以用促禁”。
王建鸣:“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只有露天禁烧,才能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没有综合利用,也难以有效实现禁烧目标。”
《决定》将于今年5月1号起正式实施。
省人大副秘书长、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滕鑫曜:“2015年5月1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到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95%以上,要建成一个较为完备的秸秆收集储运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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