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月1日)下午,在省十二届人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获得大会高票通过。本台从今天(2日)起推出系列报道《拥抱蓝天白云——治理雾霾湖北在行动》,今天请听第一篇《从治水到治天》。由湖北之声记者刘雅婷 报道:
“碧水、青山、净土、蓝天,是最基本、最现实、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也是全省人民对良好生态环境的美好愿景和热切期盼。”
今年全省两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作《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说明时,如是说。
连续两年,省人大先后将《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提请大会表决。
连续两年,生态文明、环境保护被省人大列为重中之重。从治水到治天,“绿色决定生死”始终被摆在突出位置。
省人大副秘书长、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滕鑫曜:“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我们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12年9月通过了湖北省保护条例;14年1月通过了水污染防治条例;14年3月通过了大力推进绿色发展的决定;14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湖北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这次大会对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作出决定。”
作为农业大省,湖北年产秸秆3000多万吨,剩余量逐年增多,大量秸秆被付之一炬。资源浪费,污染空气,危及公共安全等问题日益显现。据统计,此前我省已有《湖北省耕地质量保护条例》、《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湖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等6部地方性法规涉及焚烧秸秆相关内容。然而,这些法规都没有从大气污染防治的角度作出规定,也没有对秸秆露天焚烧提出全面禁止。
2014年6月,省人大启动了秸秆露天禁烧的立法工作,并在荆门、荆州、宜昌等地开展调研,会同省农业厅、环保厅、发改委等部门共商大计。
滕鑫曜:“到基层直接听取农户、种植大户、养殖大户意见,实地考察综合利用企业相关利用情况,我们起草决定草案的同时,还委托省发改委、环保厅、农业厅和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来起草草案。”
广泛听取民意、邀请专家论证评估、省领导多次询问进展情况……经过20多次修改、两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草案)》终于在这次大会上呈交700多位省人大代表的案头。
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对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做出决定,这一做法在全国尚属首次。
向污染宣战,关乎民生、合乎民情、顺乎民意。从治水到治天,湖北迈出关键一步,这样的步伐还远未停止。
省人大副秘书长、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滕鑫曜:“决定体现了号召性、引领性和倡导性,具体工作交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下一步我们考虑将制定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和水土保护法办法纳入我们正式2015年的计划项目当中。”
【湖北之声记者:刘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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