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云报道 1月21日上午,《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获高票通过。这是长江经济带地方人大第一件关于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随即,省“两会”第三场新闻发布会召开,进行专门解读。
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大、省环保厅的相关负责人对这个《决定》进行了解读。
《决定》主要分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湖北责任、目标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决定》相比法律法规,虽然更强调鼓励、引导,但这个《决定》还是作了许多约束性的规定。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滕鑫曜表示,如《决定》中关于“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污染增量,削减污染存量,严格排放标准” 这些规定主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划,很有针对性。
这个《决定》充分体现了“严”的精神。“严控”“严格”“严禁”“严厉”“坚决”“禁止”“限制”“强化”这些词频频使用,构筑保护长江的天罗地网。
湖北省人大城环委副主任委员张达华告诉记者进一步扎紧长江大保护制度的笼子,有利于引领全社会“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形成方方面面的合力
在这个《决定》中,从对长江水资源的科学利用,到控污治污,到水生态修复和岸线有序利用,都强调了政府的责任。
《决定》提出了要优化长江沿岸产业布局,通过严控污染增量,削减污染存量,严格排放标准,对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倒逼机制。
以这个《决定》为依据,未来,环保部门将进一步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区, 严格环境执法。
湖北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周水华告诉记者,他们坚决关闭和取缔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沿岸一公里范围内的重化工及造纸企业实行搬迁入园;禁止审批长江一公里范围内的重化工及造纸行业项目。
(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 谢珍 蔡舰 责任编辑 罗晓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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