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黄冈市纪委明确“两节”期间“十个严禁”的纪律底线,警醒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
“十个严禁”即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送礼拜年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驾驶公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物品;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带彩”娱乐、抹牌赌博、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该市纪委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对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不知止、不收手、不收敛的,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对出现严重“四风”问题的,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相关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以及职能部门监管责任。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
(责任编辑 吴松)
责任编辑 吴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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