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水利厅向全省17个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发了2015-2016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情况的反馈意见,标志着本年度省级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圆满完成。
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是国务院对省政府、以及省政府对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分值权重占整体考核的5%)。为做好本年度省级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省水利厅精心筹划、认真准备,今年年初就将考核评分细则下发各市征求意见,并组织厅内讨论后,5月份印发了《2015-2016年度湖北省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在今年“98+”防汛Ⅲ级响应取消后,省水利厅迅速召开2015-2016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动员会,专题进行了研究部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金河主持会议并讲话。
根据厅领导要求,省水利厅于8月中旬组织对质量考核专家和厅建设处、省湖泊局、厅农水处、厅安监处、省防办、省堤防局、省饮水办、厅建设监督中心等8个质量考核牵头处室(单位)的有关质量考核人员进行了考核业务培训,统一考核评分尺度。
8月中旬至9月中旬,各考核组完成了对各市水利建设质量工作的实地核查,并随机抽取部分在建项目,形成考核评价报告,提出了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2015-2016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得分和等级建议。考核结果经省水利厅审定,在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告。总体上看,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措施有效,水利建设质量整体向好,取得了较好成绩。
针对本年度省级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发现的各市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省水利厅按照“一市一单”的要求给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下发了反馈意见,同时抄送各市人民政府。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的开局年,也是加快推进水利建设的关键之年。湖北水利质量工作主动适应新常态,以创新质量工作为动力,以破解质量问题为导向,切实增强质量工作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努力做好质量强省(水利篇)文章,不断推动全省水利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升,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质量保障。省水利厅“举全厅之力抓质量、落实质量终身责任、持续开展质量飞检、严查质量检测行为、探索创新监管方式、考核体现湖北特色”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得到了水利部认可,省水利厅连续两年荣获全国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第三名的佳绩。
来源:厅建设监督中心
暂无评论,快来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