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药监局近日出台《湖北省小餐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据《办法》,小餐饮经营许可分为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蛋糕店5类。在保障食品安全条件下,参照国家食品经营许可前提,《办法》相应下降了小餐饮经营许可标准,简化了申请资料和审批流程,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事项列入监管范围,主动为小餐饮服务提供者减负。
小餐饮经营许可实施一地一证原则,即统一经营者在两个以上地点从事小餐饮经营运动的,应分离办理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湖北省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将统一印制发放《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定本地域小餐饮经营许可审查细则,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详细实施许可管理工作。
据介绍,此前湖北省实施的是小餐饮备案制,要求所有小餐饮经营者必需申请并办理小餐饮备案登记证。由于缺少法律表述,备案制难以为小餐饮提供合法身份,也无法为监管部门供给执法依据。该《措施》的出台,有利于将小餐饮纳入规范监管轨道。
来源: 武汉新闻综合频道
(责任编辑 海文)
责任编辑 吕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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