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 一处违法将处处受制
湖北加大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工资行为惩戒力度
近日,湖北省住建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住建部门进一步加强劳务用工管理,严格规范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和结算行为,加大对违规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切实加强对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治理力度,维护好建筑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全省在建项目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等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劳务人员实名制,加强劳务用工管理;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劳务人员信息档案,如劳务人员花名册,登记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每月制作农民工工资表盖用人单位公章后,报项目监理单位保存备查等,做到有据可查。
通知强调,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建设资金额度要求,提供银行资金证明,方能办理施工许可证;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应当对等提供等额的工程款支付保证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使用保函和担保方式提交保证金;要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将已完成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款的审核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环节,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必须同步完成已完成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否则,不予办理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通知强调,各地要认真落实《湖北省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对因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未及时支付劳务工资,造成集访或极端讨薪事件,经认定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和个人,一律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由住建主管部门公开曝光,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要大力推进全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的运用,完善信用信息公示应用制度,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一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实现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制”。(唐萍)
来源:湖北省建设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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