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人姓名:段女士
咨询: 我想申请法律援助,是有关房屋纠纷的。怎样申请法律援助?
答复: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服务机构或者法律服务人员,依法为经济困难公民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活动。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由本人或者其委托人直接向所属地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确有困难的,也可采用电话申请、邮寄申请、网上申请以及由法律援助机构上门受理等方式。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二)经济困难证明;(三)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材料。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形作出处理:(一)对申请材料齐全、权利主张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当场作出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二)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充或者说明;需要查证相关资料的,由法律援助机构予以查证;(三)对涉及重大疑难事项或者其他特殊案件的,应当在5日内作出是否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四)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湖北省法律援助中心)
责任编辑 张轶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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