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临时链接,仅用于预览,将在短期内失效。

张译获第十八届华表奖优秀男演员奖

张子枫获第十九届华表奖优秀女演员奖

任素汐获第十八届华表奖优秀女演员奖

宝马回应“冰淇淋只给外国人” :误会,管理不善

美国专家:我们正处于一场支离破碎的暴力风暴中

武汉最新禁行规定!事关这些车辆

长江云新闻   2023-02-24 15:39  

近日,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交通管理的通告》,自2023年2月21日起施行,长期有效。

《通告》明确了预警分级和应急措施。

◆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以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按照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小时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从低到高将预警分为黄色(Ⅲ级)、橙色(Ⅱ级)、红色(Ⅰ级)三级。

● 黄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24小时以上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 橙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 红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或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应急措施

根据武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 Ⅲ级响应(黄色预警)

全市停止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运输车和混凝土搅拌车上路行驶(涉及特殊工艺、应急抢险以及民生保障任务除外)。

● Ⅱ级响应(橙色预警)

全市三环线区域内(含三环线),禁止柴油货车通行(持证车辆除外),禁行开始时间自橙色预警发布次日0时执行。

● Ⅰ级响应(红色预警)

全市三环线区域内(含三环线),禁止柴油货车通行;三环线外区域(高速公路除外)全天实行柴油车辆按照车牌尾号(含临时车牌)分单双日通行,限行开始时间自红色预警发布次日0时执行。

交管部门提醒:

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应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及管理人员的疏导,按照交通信号的指示通行。

《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交通管理的通告》(武公交规〔2022〕19号)废止,以本通告为准。

违反相关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来源: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责编:刘贞  编审:刘波涛


相关阅读

进入长江云新闻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推荐阅读

评论
打开长江云新闻看更多 
0 条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
https://img.cjyun.org/a/10008/202302/7d29ada13f644fab1d3309d89cc05d36.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