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啸 著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时间:2021年9月ISBN:9787521621297索书号:D923.75/29
自然人享有个人信息权益,意味着其他组织或个人需要尊重该权益而不得侵犯它,同样,承认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就必然导致对他人行为自由的限制。处理者对自然人的个人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行为,客观上就构成对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入或干扰,破坏了法秩序,具有(暂时认定的)非法性。要排除这种非法性,就必须具备法律上的正当性(Legal Justifications)。在个人信息保护法上,此种正当性要么来自个人的同意,要么来自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即法定的许可(legal permission),二者构成了全部个人信息处理的法律基础。
本书以《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条文为蓝本,结合我国《民法典》关于个人信息的相关规定,逐条阐释法律条文的涵义及适用要点。全书从条文要旨、规范目的、立法理由、疑点与难点及相关争议等不同层面,全景式地介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新规定新理念和新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