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民丁女士居住在台北一路中侨观邸小区B栋的3楼,9月17号下午三点半左右,丁女士正在阳台打扫时突然听到了一声巨响,随后发现阳台顶的四面玻璃被楼上掉下的玻璃块砸碎了,同时还有玻璃渣不停往下掉。丁女士说这样的情况仅一个月就出现了两次,这让她惊恐不已:
“我觉得很惊恐,在家里没有任何安全感。因为任何一个人住在自己家里,一个月时间连着被楼上的玻璃砸两回,我顿时觉得好像生活在伊拉克一样。”

面对这种情况丁女士立刻联系物业进行调查。可是由于大树遮住了三楼的摄像头,无法看到当时的情况,无奈之下丁女士和物业只能一家家上门查看哪家玻璃有缺口来进行判断。
后来发现玻璃块来自18楼。由于18楼住户家里安装的玻璃碰上了今年的高温天气后发生爆炸,部分玻璃碎片砸到了丁女士的屋顶上,导致意外发生。

随后丁女士立刻向物业反映了情况并同时报警,希望按照玻璃修复的市场价得到相应的赔偿。可是4天过去了,物业并没有给出任何解决方案,警方也没有继续帮助调查,18楼的居民更是从头到尾没有露面:
“物业到现在也没有联系过我,区域内片警也只跟我说看星期一能不能上门再来看能不能从中调节一下,18楼是什么态度也完全告诉我。”

9月20日上午10点记者和丁女士一同来到了中侨观邸小区天鼎源红色物业服务中心。服务中心经理章丹表示自己知道这件事后一直在努力协调,可是由于掉下的玻璃渣是小区居民的个人原因,超出了物业的管理范畴,物业没有权力强制要求住户照价赔偿,因此他们只能尽力从中调解,共同商讨出一个解决方案:
“如果说是小区的外墙脱落,这是我们的责任,你来找我们,我们可以跟上面的领导汇报。但是这次涉及到的是居民自己家的窗户,我们没有权力强制要求他们,但是我可以把大家叫过来坐下来一起聊。”
记者走访武汉市多个小区后发现,近年来随着高层住宅越来越多,高空抛物、高空坠物的现象时有发生,相关部门对于高空抛物的管理和处罚一直在进行,可是高空坠物却一直被忽略。
由于高空坠物造成意外往往只有一瞬间而且大部分不是人为因素,因此光靠监控很难取证和追责。那么居民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武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罗胜给大家支了个招:
“我国的民法典对于高空坠物实行的是一个过错推定责任,楼上的住户在不能够证明自己是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当对于楼下玻璃掉落所产生的财产损失、人身损害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这个过程当中是因为物业有过错,楼上住户在承担责任之后,可以向物业或者是其他的侵权人、责任人进行追偿。”
来源:楚天交通广播记者 肖肖 钱雅雯
责编:杨均 编审:刘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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