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 争取到年底,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怎样选择试点?如何结合各地情况探索方法与机制?试点将起到怎样的示范引领作用?《通知》起草组成员对此进行了解读。
《通知》明确了全省做好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安排、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指导共同缔造活动开展的一个重要文件。此时,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对于湖北来说意义重大。
《通知》起草组成员、中共湖北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副组长陆建义:“今年中办、国办的文件关于乡村振兴行动实施方案里面,把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作为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任务来进行部署,是增强党的思想引领力、政治领导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的重要的载体,也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体制机制创新。”
2017年以来,湖北省红安、麻城、枝江等地在国家住建部帮扶下,扎实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共同缔造在湖北有基础、有实践、有成果。那么,为什么还要先试点,再推广呢?
《通知》起草组成员、中共湖北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副组长陆建义:“它体现的是我们省委抓这项工作,稳中求进的这种战略思维,实事求是的这种科学态度,因为共同缔造从某种意义上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可能现在已经有了这样的理念,有了这样的一些思维方式,但是真正要变成实践的行动和成果,还是要付出艰巨的努力。”
共同缔造的实质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核心是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共同缔造有系统的理论指导、特定的工作内涵、明确的目标指向以及具体的方法策略。要避免出现“贴标签”、“垒盆景”的现象,试点工作杜绝轰轰烈烈,而要扎扎实实,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通知》起草组成员、中共湖北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副组长陆建义:“通过共同缔造活动,会深刻地改变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通过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这种新的体系的构建,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包括‘五共’的方法,怎么样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怎么样让群众说了算,发动群众一起干,怎么把社会的资源力量整合起来,这里面其实是个非常大的文章,要把‘你和我’变成‘我们’。”
目前,湖北正在加快“三下沉”,增强基层动员、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同时推进配套改革,在职权范围内扫除与共同缔造不相适应的政策瓶颈与体制机制障碍。在基层较为关心的项目问题上,湖北也将出台系列指导办法。
《通知》起草组成员、中共湖北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副组长陆建义:“现在相关部门正在研究‘以奖代补’项目的建设管理办法,还有推出一批面向城乡社区的‘以奖代补’项目,编写项目的指引、简介、申报办法、验收办法,还要设项目的辅导员,帮助基层了解哪些项目可以申报、怎么申报,一起来把这个事情做好。”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吴彤 洪宗泽 责任编辑 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