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6月27日),湖北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计划将普通门诊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实施意见》对医保个人账户的计入办法进行了调整。现有的职工医保制度实行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部分按照比例划入个人账户。《意见》实施后,单位缴费部分将全部进入统筹基金管理,用来加强门诊保障。
这意味着,统筹基金的报销范围将拓宽,原先主要报销住院费用,而未来,普通门诊治疗费用也将纳入报销。以前,您去医院就医,门诊药费、诊疗费等只能用医保里的个人账户来支付,而在《意见》实施后,这些费用可以在政策范围内,按不低于50%的比例,通过统筹基金来报销,退休职工的最低报销比例则为60%。您去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买药,也能纳入门诊保障范围。
统筹基金的报销范围拓宽了,个人账户的支付使用范围也将拓宽。您的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也能刷您的医保卡进行支付。未来,缴纳居民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等个人缴费功能也将探索实现家庭共济。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方宇航 向秀 责任编辑 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