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关乎住宅小区业主切身利益,可是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却总是层出不穷,到底该如何解决?今天的人大代表行动,我们到荆州一个老小区去看看。
这两天,湖北将迎来新一轮降雨,这让荆州沙市花园小区的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又再次被暴露出来。
双方僵持不下的,是一楼公共区域规划问题,因为这块地高于一楼阳台,一遇雨天,雨水便会携带泥土流进一楼两户业主家的阳台,所以,他们希望把这块区域做硬化处理。可是,小区物业不答应,这块区域属于公共绿化区域,不能因为个别住户就去改变性质。双方各不让步,于是找到了小区里的人大代表万勇。
万勇代表提出,挖排水沟,这既不破坏公共绿化区域,又可以将雨水引入排污系统,改造成本又低,但新的问题又来了——谁来出这个钱?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物业费用主要服务公共区域的需要,对于单个业主的问题,并没有明确责任,而开发商称,已经过了5年房屋质保期,不再对小区负责。于是,万勇代表建议,钱由业委会来出。
荆州市沙市区人大代表、沙市花园小区业委会主任万勇:“这个上面我们肯定该物业搞,肯定是该他(物业)搞,不该他搞的,当然我们想办法,我们争取资金搞。”
成立业主委员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规范小区管理,保障业主们的合法权益。眼下,湖北各地都在推行,但万勇代表在调研中发现,业委会在实际运作中,存在着很多困难,比如,经费哪里来?万勇代表提出,将小区摊位费、电梯广告费,争取到业委会名下,收支项目每个月对全体业主进行公示,不过,但凡涉及经费,就需要有人监督。于是,万勇代表又提出,除了小区业委会之外,还应该组建一个监委会。
荆州市沙市花园小区监督委员会主任赵传模:“对我们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公司的工作要进行监督,比如说广告收入、摆摊收入、车位收入、透明公开,给老百姓一个交代 。”
业主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都是由全体小区居民选举产生,与小区物业一起共商共建共治。 同时,推动该区域党组织、下沉党员、党员楼栋长、居民党员等与小区治理有机联结。这样一来,业主反映的问题,都能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荆州市沙市花园小区业主黄茂兰:“那个房子是外面的瓷砖脱落,然后这业主就都通知找他,万主任他们立马就找人把它修复好了。”
荆州市朝阳街道东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蒋海星:“人大代表这个身份,跟我们政府,我们居民,达成一个很好的沟通桥梁。就是很快,很及时有效的、高效地可以完成居民所反映的问题。”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杨岚 郑杰 何进 实习生 祁泉 责任编辑 张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