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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消费券即将发放!购车补贴怎么领?

长江云APP   2022-05-25 12:42  
今天
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举行新闻发布会
解读湖北消费券发放、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餐饮文旅消费优惠等惠民措施
一起看看↓

今年湖北消费券发放形式、发放时间、发放面额、抢券规则、使用场景以及核销要求是什么,与去年相比有何变化?

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与2021年湖北消费券一样,继续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初步安排在6月-10月期间发放3轮9批次。每轮每批发放前将通过湖北省商务厅网站和媒体向社会公告。


消费券面额按统一格式进行设置,每张消费券将注明使用期限和起止日期。活动期间,省内消费者根据手机GPS定位所在市州区域,通过本人手机在入选服务平台APP上抢领本市州区域消费券。消费者抢领到的消费券只能在抢券所在市州区域内使用,不支持跨市州用券。


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类型包括商场券商、超市券、餐饮券三种类型。消费券需到活动指定的商场、超市、餐饮等三类线下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进行消费并在线支付时方能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单笔消费仅可核销1张消费券。


今年消费券发放将在去年发放基础上进行优化,主要有四个方面变化:


一是聚焦省内消费者。今年仅针对省内消费者(包括外省市来鄂人员)发放消费券,让更多省内消费者受益。


二是扩大消费券受益面。增加消费券发券数量,争取让更多民众成功抢券。


三是提升发券平台服务水平。强化对发券服务平台的监督机制,督导平台提供更加顺畅、安全、高效、优质的服务。


四是严厉打击不法行为。政府与服务平台联手,加大对软件抢券、非法套取财政资金、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清朗、有序的消费券发放和使用环境,更好地保障广大消费者权益。

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如何推进落实?

湖北省经信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出台《2022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实化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的具体措施,推动这项既惠企又利民的好政策落实见效。重点从四个方面抓细抓实:


一是细化补贴范围。报废或转出本人名下湖北号牌旧车,在省内购买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可申请补贴。报废或转出的湖北号牌旧车首次注册登记时间须在2017年1月1日之前,且2022年6月1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以上日期均不含当日。


二是细化补贴期限。自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活动结束日期另有公告的,按新公告执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购买新车合同日期、新车销售发票开票日期,均须在补贴期限内。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并获得行驶证后及时提交补贴申请,日期须在2023年1月31日前,逾期不予补贴。


三是细化补贴标准。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8000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3000元/辆。转出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5000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2000元/辆。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均比去年有所提高。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只能享有1辆车的补贴。


四是细化申报流程。属于补贴范围内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符合条件的旧车,到省内的厂家授权经销商处,购买新车后,由经销商协助完成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登记。个人消费者在省内上牌后,及时到协助完成信息登记的经销商处,按规定提交申报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所需申请材料。经销商按规定完成申请材料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转账至符合条件的购车居民(个人消费者)银行账户。

湖北将发放“惠游湖北”文旅消费券(卡)

湖北拟在今年6月至10月,分批次面向省内居民(包括省外来鄂游客)发放“惠游湖北”文旅消费券。同时发行“湖北惠游卡”,发动各级基层工会利用会员会费为干部职工购买旅游年卡,进一步刺激消费,恢复市场。

为保障《若干措施》能够有效实施,财政部门有哪些支持政策?

为保障《若干措施》的有效实施,财政部门主要从“降、补、稳”等几方面进行支持。


1.“降”——减税降费。包括: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二手车交易增值税由2%下调至0.5%;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在规定减免幅度内,顶格执行国家减税退税降费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退税足额退还;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位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减免6个月等。


2.“补”——安排补贴。包括:对个人消费者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对城市运营公交车购置新能源车给予补贴等,鼓励汽车消费;分批分类投放“惠购湖北”、“惠游湖北”、“惠动湖北”消费券,鼓励商旅文体联动消费;采取“鼓励企业让一点、各地政府补一点、省级财政奖励一点”的形式,支持各地开展家电、家具促消费活动;省级财政对各地在重大促销活动方面的财政投入给予适当补助,支持打造“荆楚购”主题活动等。


3.“稳”——夯实基础。统筹运用现有财政资金,发挥跨周期调节作用,支持打造县域商业体系、夜间消费集聚示范区、筹办各类重点展会、引领消费新模式发展等,推动消费升级,稳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

来源:湖北发布

编审: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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