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16日),咸宁发布十二条配套措施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包括对在市内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幼儿,每学期减免10%保教费等措施。 (湖北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责任编辑 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