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一男子借亲戚的车上路练手,没想到因违停在路边引起交警的注意,交警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车已经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最终,男子被交警查获后受到了严厉的处罚。
5月12日上午8时许,武汉黄陂交警二中队汉口北执勤点民警在辖区内开展巡逻工作,当巡至民生堤时,民警见一辆车牌号为鄂AU80**的小型轿车违停在路边,于是上前查看,车内空无一人,民警在查询该车信息时,系统提示该车已经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正当民警准备联系车主时,一名男子来到车旁。
“这个车是你的吗?”民警问男子李某。“是我的。”李某回答道。“那你知不知道这辆车已经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了?”民警再次问道。“不知道。”听到民警的提问,李某已经有些懵了。
据李某介绍,这辆车是他亲戚的,借过来练手的,平时很少开,前一天开出去办事回来后,就将车子停在了民生堤上,今天是准备到车上拿点东西,刚过来就看见交警站在车边了,自己只知道这辆车没有上保险,不知道没有年审,也不知道已经达到强制报废标准。
随后,民警将李某带回中队,调取了前一天周边路口视频,确认是李某驾驶的该车后,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例,对李某驾驶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扣留机动车、吊销驾驶证处罚,同时,车辆也将被强制报废。
交警提示:借用他人车辆前,请先了解该车的车况是否正常。由于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零部件老旧,容易发生故障,影响行车安全,加之没有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将十分严重。因此,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驾驶报废车上路。
来源:楚天交通广播记者 蓉蓉
编审:杨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