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正式施行,这也是《职业教育法》自1996年颁布施行26年来的首次“大修”。这部法律的出台,将对职业教育产生哪些影响、带来哪些改变?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
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机电工程中心主任禹诚:“跟普通教育平等的地位,我觉得意义非凡,我们整个国民教育体系是两条并行的线,是一个大H的形式,中间是能够互通的,以前是小h,就一边是跛腿的。”
全国人大代表禹诚连续多年参与这部法律的修订建议,她对大H中间这一“横”,即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互通”尤为看中。很长一段时间,社会普遍认为职业教育上升通道不畅、不宽。在新职教法中,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可以互通,高等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院校可以互通,也就是说,职校学生可以读大专、上本科,从法律层面畅通了职校学生的发展通道。
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机电工程中心主任禹诚:“职业教育考试制度的改革以及升学的考核,要让我们的学生能够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去进行有侧重的或者说有选择性地去升学。”
长期以来,产教融而不合、校企合作不深不实,制约了职业教育发展。新职教法的另一大亮点,就是明确了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包括企业可以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等要素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企业作出奖励、税费优惠等激励政策,从法律层面打通职业院校和企业之间的“玻璃墙”。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建筑工程学院院长周业梅:“企业将会更加积极地、主动地融入到我们的职业教育当中,特别是我们现代学徒制的建设,订单班的建设等等,从他的老师的投入、设备的投入、精力的投入和资金的投入方面更加加大力度。”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校长张英:“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发展,可以有效地缓解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之中,校热企冷这样一个局面,更好地让职业教育为地方经济的产业发展服务。”
湖北是职教大省,全省有高职62所,中职369所,每年培养40万职业技术技能人才。不久前,湖北推出实施意见,积极发展职业本科教育,以优质高等职业学校为基础,建设5所左右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并加快推动一批省属本科院校向应用型高校发展,新职教法的施行无疑将加速这一进程。
湖北大学师范学院(教育学院)院长、职业教育研究院院长李梦卿:“结合我们湖北省来讲,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在江浙、山东很多职业教育比较发达的地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已经开展,今后我觉得在这方面可能还要加大力度。”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吴宝洪 牛中毅 责任编辑 吴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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