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上午,重庆交通执法总队直属支队南岸区大队执法人员在南岸区百源大道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渝B***5学号教练车正在该路段进行驾驶培训。
经检查,教练车仪表台居然有两台计时培训管理系统,该车辆被检查时正由学员王某在进行科目三练习,但是两台培训系统都显示为其他学员正在计时培训。
一辆教练车配两台培训系统
面对铁证,教练牟某某只得坦白,驾校和教练在利益的驱使下,为降低成本而采取“一托二”做法,同时抱着侥幸的心态准备蒙混过关,结果还是被查处了。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行为进行批评纠正,并责令当事人通知驾驶培训公司到南岸区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涉事教练车
目前,该车所在驾驶培训公司存在未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依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对其处以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
执法人员提醒
不管是学员还是驾校都不可采用刷学时这种投机取巧的方法,这不仅减少了学员的实际学时,侵犯了学员的权益,同时影响学员的教学培训质量,这样的学员开车上路容易变成“马路杀手”,容易对社会公众安全造成危害。
来源:重庆市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
责编:谢晗盟
编审:杨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