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日,贵州遵义。当日,遵义交警对市内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开展监管巡查工作,下午15时30许,播州区政务中心一条违法处理数据异常信息引起了民警注意。民警立即开展网上甄别,发现一男子田某在处理一小型轿车非现场违法时,有冒认他人违法行为的嫌疑,立即指令线下巡查民警赶赴现场,在政务中心门口将正准备乘车离开的田某成功截获。

经查,2022年4月1日11时许,田某与一男子(另案处理)电话联系,双方达成了由田某为该男子的车辆处理共记8分的交通违法,事后该男子向田某成支付550元“卖分费用”的口头约定。
15时30分许,田某某处理完违法正欲离开时被及时赶到的民警当场查获。经询问,田某如实交代了自己“卖分”的违法事实。

最终民警认定,田某的行为构成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违法行为,其驾驶证被一次记12分。因田某在被查获时尚未收到约定违法所得,在处罚决定中罚款部分依法予以最低处罚(如果被查获时田某收取了违法所得,将被处违法所得三倍罚款),依法撤销其代原驾驶人接受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了解,这是贵州省第一例因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被处罚的案例。
来源: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责编:沈晶 编审:杨均
责任编辑 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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