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管理办法》11日发布,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郑宪 责任编辑 王佳薇) 责任编辑 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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