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13时10许,东西湖区交通大队车管中队民警在东西湖区月牙路兴工十三路涵洞设卡执勤时,发现一辆营运车辆在行驶至距离执勤卡点30米处时,急忙掉头离开,行迹十分可疑。执勤民警叶胜强、乔斌立即通知堵截点拦截。民警将该车拦停后,对驾驶员范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结果为4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范某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其被处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千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
东西湖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只有文明驾驶、守法出行,才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楚天交通广播全媒体记者:谢晗盟
通讯员:董宏祥、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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