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号起,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新规对现行记分项目进行了增减,还对部分项目的分值进行了调整。
交管新规来了,虽然变化不少,但是对 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依然坚持 一次扣12分的顶格扣分! 如:酒后驾驶、交通肇事逃逸、严重超速行驶、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司机们千万不要踩红线!
新规也新增了一些扣分项目:在顶格扣分项中,新增“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加大对 “分虫”的打击力度 ; 在一次扣6分的违法行为中,新增了“ 危险化学品车辆驶入 未经批准 的限制通行区域”及“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两项行为。
分值调整方面, 新规中降低了部分扣分分值。如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未悬挂号牌机动车,故意遮挡或污损机动车号牌等行为,从一次扣12分降至扣9分。
而对于直接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则提高了扣分分值,如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行车道停车的,从扣6分提高到扣9分;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从扣2分提高到扣3分。
此外,新规还规定了分值“回血”方法: 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条件的可以消分“回血”,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回血”6分,计分规则更加人性化!
(来源:湖北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责任编辑 陈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