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安徽亳州一电动三轮车坠沟致6人死亡,遇难者包括一家四口。
当地通报称,事故系村民郭某和亲戚酒后骑车中途翻入水沟所致。
记者采访获悉,当地村民称家家户户都有这种电动三轮车,事故发生前,当地已准备在市区开展针对电动三轮车的专项整治工作。
2022年2月21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警方发布通报称,经全面调查证实,2月19日,立德镇申楼行政村郭庄自然村郭某和亲戚祁某酒后骑电动三轮车到鱼塘捕鱼,途中翻入生产队路旁的水沟中,致6人溺亡。
2月21日,立德镇申楼行政村村民沈女士介绍,这种电动三轮车在当地家家户户都有,是当地村民的主要交通工具。多名当地网友称,这种电动三轮车在当地农村到处都是。
记者注意到,坠沟的电动三轮车被打捞上来时,车上并没有牌照。
记者致电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欲了解坠沟电动三轮车是否属于机动车,能否上牌照等情况,一名工作人员称负责人不在,会将情况向负责人汇报此事。
亳州市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春节前,当地已经将电动三轮车的治理工作已经纳入日程,将从今年3月份起在亳州市区开始展开专项整治工作。当地曾出台文件,认定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但不能上牌照,只能在非市政道路上通行。
一交警告诉记者,这种电动三轮车也被称为老年人代步车,在一线城市,基本都在大型小区内部骑行,交警一般不会管理,遇到老年人骑行这种车,往往会教育后放行。这种车的销售渠道主要在二三线城市以及农村地区,骑行者多为老年人、妇女,用于买菜、接送孩子等代步使用。由于没有接受过正规、系统化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他们的安全出行意识薄弱,闯红灯、逆行、违停等交通违法行为经常发生,安全隐患极大。而且这种车辆很少能购买交强险,一旦发生事故,基本没有保障。这种车在武汉市不能上牌,它一旦驶入市政公共道路,在武汉市一律依法暂扣,并对车辆技术参数予以鉴定,达到机动车标准的,如果驾驶人没有准驾资格,依法予以处罚。
这名交警表示,如果有关部门不从源头上立法或规范行业标准,类似老年人代步车的制造、销售、购买会更加混乱,管理难度会更大,安全隐患会更加突出。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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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杨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