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临时链接,仅用于预览,将在短期内失效。

坦桑尼亚持续暴雨已致155人遇难

“体考神器”能开挂? 医生:重则中毒!

大熊猫“花花”担任成都文旅局荣誉局长

台湾花莲县海域发生4.1级地震

涉嫌篡改数据 日本发动机制造公司工厂遭国土交通省调查

提前熟悉岗位时受伤算工伤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1-11-17 15:34  

案情

王某为某公司刚入职的员工,公司的车间主任安排其暂时先做打扫卫生的工作,次日跟随师傅张某学习回收酒精相关工作。休息时,王某看见师傅张某在工作台备料,想提前熟悉情况,即跟随张某到工作台旁观看张某操作。由于设备故障,回收酒精岗位发生酒精溢料事故,随时有爆炸可能,现场人员均从工作现场窗户跳出。王某在跳落地面时双足摔伤,经医院诊断为双侧跟骨骨折。

之后王某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公司认为王某受伤时从事的工作与领导指派的任务无关,不能算工伤。

那么王某这种情况

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吗?

分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里的“工作场所”是指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例如职工所在的车间,而不是指职工本人具体的工作岗位。

本案中,王某提前跟随师父进行学习是按照管理人员即车间主任的安排进行的,并不是擅自离岗换岗,不属于“串岗”,应为正常工作变动;其次,即使认定王某上班期间“串岗”行为成立,王某仅是违反了相关企业管理制度,并不能改变王某仍在工作场所内工作的事实,不能因此影响工伤认定。

所以王某这种情况

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责编:陈慧玲

编审:陈宇

责任编辑 陈宇
进入长江云新闻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推荐阅读

  • 神舟十八号航天员领命出征!
  • 4年3发“嫦娥”,国际月球科研站基本型预计2035年前建成
  • 中国探月工程总设计师吴伟仁:探月工程20年来实现了从无到有、八战八捷
  • 4月票房引进片持续领跑 五一档新片预售竞争激烈
  • 美国国务卿布林肯抵达北京
评论 最热 最新
打开长江云新闻看更多 
发表评论。。。
{{ item.passport.nickname || "" }}

{{ item.content }}

{{ formatDate(item.create_time) }} · {{item.ip_location | splitAreaCity}} 回复
{{realSupportList[item.comment_id] || 0}} {{item.comments.length}}
{{ i.passport.nickname || "" }}
{{ i.replyed_passport.nickname || "" }}

{{ i.content }}

{{ formatDate(i.create_time) }} · {{i.ip_location | splitAreaCity}} 回复
{{realSupportList[i.comment_id] || 0}} {{i.reply_count || 0}}
{{item.foldStatus ? "收起" : "展开" + item.comments.length + "条回复"}}

暂无评论,快来抢沙发~

点击加载更多
发送

登录长江云账号

{{isMobile ? "账号密码登录" : "短信登录"}}
发送验证码

请输入图片验证码

确定

https://img.cjyun.org.cn/a/10008/202111/67d7076ab395c3e51e6b994bec10d385.jpg